第264章 好累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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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幕中,雷的瞳孔骤然缩成针尖。
他看见那些士兵的瞬间,手指从安德烈的胳膊上滑脱了。安德烈的身体像一袋被抽走绳子的沙袋,重重砸在积水里,水花溅了雷一脸。冰凉。混杂着泥沙和汽油味的水灌进他的领口。
“操——”
雷的声音被雨声削掉了一半。他扭过头,蟋蟀还架着安德烈的另一只胳膊,整个人僵在原地。蟋蟀的棒球帽被雨水打湿了,帽檐耷拉下来,遮住半张脸。雷看不见他的眼睛,但他看见了蟋蟀的手——那只手正在往下摸,摸向腰间。
不。
雷的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快得像一道闪电。不,不,不,蟋蟀,别——
蟋蟀的手从连帽衫下摆抽出来。一把黑沉沉的手枪攥在指间,枪口抬起来,对准了最近的那个士兵。雨水顺着套筒往下淌,滑过准星,滴。
雷听见自己喉咙里挤出一个声音,不像人发出来的。“蟋蟀——”
枪响了。
但不是蟋蟀的枪。
第一声枪响从士兵阵列的左侧传来,短促、干脆,像一根被折断的干柴。然后是第二声,第三声。M7的声音和手枪完全不同——更尖,更利,每一发都像有人在空气中撕开一道口子。
子弹撕裂雨幕,在黑暗中划出几道几乎看不见的直线。蟋蟀的胸口炸开两朵暗色的花。他的身体往后仰,棒球帽飞出去,在积水里打了三个旋。手枪从指间滑脱,砸在路面上,滑到雷的脚边。
雷低下头,看着那把枪。枪身上沾着蟋蟀的血,被雨水稀释成淡粉色。
蟋蟀倒下去的时候,雷甚至没有听见他发出任何声音。他的身体侧翻在积水里,一只手压在身下,另一只手伸向雷的方向,手指微微蜷曲,像在够什么东西。雨水冲刷着他的脸,把他睁着的眼睛里的光泽一点点冲走。
雷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跑。
他的腿动了。但他忘了自己刚才架着安德烈走了三个街区,腿肌肉又酸又硬,每一步都像踩在棉花上。他转身,往巷子里跑。后巷很窄,两侧是公寓楼的水泥墙,墙上爬满了枯萎的藤蔓。
他只跑了大概五步。
第一发子弹打在他右肩胛骨上,像一记重锤。他的身体向右边歪了一下。第二发打在他的后腰。他脚下一滑,整个人摔进积水里。水灌进他的鼻子和嘴。他想抬头,但身体已经不听使唤了。第三发打在他的后脑勺下方。
雷的脸埋在积水里。他的手指还在动,在水泥地上刮了一下,刮掉一片青苔。
然后…..然后不动了。
巷子里只有雨声。士兵们从掩体后面走出来,战术靴踩在水里,溅起一片片白色的水花。为首的班长做了个手势——两个士兵上前检查雷和蟋蟀,另外三个人围住地上的安德烈。
“目标二确认死亡。”一个士兵蹲下来,用手指按住蟋蟀的颈动脉,三秒后松开,“目标一确认死亡。”
“平民?还是嫌犯?”班长走过来。
“两个都带了武器。这个是手枪,掉在地上。那个——”士兵指了指雷,“腰间有刀。”
班长看了一眼安德烈。安德烈躺在水洼里,脸朝上,蒙眼布被雨水冲歪了,露出一只紧闭的眼睛。他的嘴唇在胶带不自然的角度歪着——骨折,错位。
“这是那个警校学员。”班长蹲下来,摘掉安德烈嘴上的胶带。安德烈呛了一声,嘴唇动了动,没有发出声音。“他妈的这些人在他身上干了什么。”
班长站起来,对着肩头的电台:“鹰巢,鹰巢。后巷接触。两名嫌犯持械反抗,已被击毙。人质确认——活着,伤势严重,需要医疗后送。位置埃奇韦尔公寓后巷,坐标——”
他报了坐标。电台里传来科瓦奇的声音:“收到。医疗组已经从北侧进入,三分钟到。控制现场,等待进一步指令。”
“收到。”
雨继续下。
与此同时,埃奇韦尔公寓二楼,204室。
迪伦·帕克跪在窗边的地板上,手指还攥着百叶窗的拉绳。
他刚才透过叶片之间的缝隙看见了一切——看见蟋蟀拔枪,看见士兵们开火,看见雷跑出五步然后趴进水里,看见两个人的血在雨水中散开,像两瓶被打翻的红色颜料。
他的手指把拉绳攥得太紧,掌心勒出一道白痕。
“操。”他听见自己。声音很轻,轻得像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
他的耳朵里嗡嗡响。枪声在巷子里显得格外闷,但每一发都像打在他的鼓膜上。
他看着蟋蟀——蟋蟀今年二十岁,十四岁就跟着他混,那时候蟋蟀还叫“路易斯”,因为个子总被人欺负。迪伦给他起了个外号叫“蟋蟀”,因为他话像蟋蟀叫,又细又快。蟋蟀的枪法不好,迪伦一直想教他,但总没时间。
现在不用教了。
迪伦的拳头砸在地板上。木地板发出一声闷响,指关节传来一阵尖锐的痛。
他脑子里有一个声音在转——一个很简单的、反复循环的句子:他们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他埋伏了线人。第八街的流浪汉,谢尔比大道拐角的便利店夜班店员,还有两个住在埃奇韦尔公寓对面楼里的瘾君子。每一个他都付了钱,每一个都拿了他的钱。只要警察出现在213园区周边,任何一个线人都应该在十分钟内给他消息。但今晚没有任何消息。没有任何人打电话,没有任何人发短信。就好像那些线人同时消失了,或者同时决定闭嘴。
不可能。迪伦了解这些人——他们为了五十块能出卖自己亲妈。警察不可能在一瞬间把所有人都抓起来,除非他们疯了,不加选择、不给时间地一次性收网。但那需要多少人?多少资源?没人会为了几个街头线人调动那种规模的行动。
除非有人提前告诉了警察。
有人泄密。
迪伦的背靠着墙,膝盖蜷起来,两只手抱住自己的腿。雨水顺着窗户玻璃往下淌,外面的路灯把水痕照成一道道扭曲的银色线条。
他的脑子里开始翻人。自己手下的人——雷、蟋蟀、大迈克、马科斯、奇科。不可能。马科斯和奇科还在拘留所,他们甚至不知道安德烈被关在哪里。雷和蟋蟀刚才就站在他旁边,他们刚刚死在雨里。大迈克——大迈克在巷子口被士兵按住的时候还在喊他的名字。
那么爱德华多?
迪伦的眉头拧起来。那个戴金丝眼镜的瘦高男人。那个走的时候“我希望明天还能见到你”的男人。但他如果是他,为什么要先来告诉他“壮士断腕”?直接匿名报警不就行了吗?为什么要多此一举?除非——除非他想让迪伦先拒绝他的建议,然后他再报警,这样他就可以对头儿:“我劝过迪伦了,他不听。”
但爱德华多也了,他自己的,他父亲开出租车,回头的路更远。如果爱德华多举报了迪伦,警察端掉轮帮之后,下一个被查的就是疯人帮。唇亡齿寒。爱德华多不可能那么蠢。
那么——
迪伦的手指攥紧了膝盖。他的脑子开始往一个他不敢想的方向转。但他控制不住。就像一辆刹车失灵的车,在陡坡上往下滑,越来越快。
头儿。
阿莫斯。
迪伦的瞳孔放大了。他想起一件事——今晚爱德华多走的时候过的话。“头儿现在自己都在头疼。乔治被抓了。”乔治·布里克斯利。如果警察从乔治那里撬出什么,头儿就完了。所以头儿必须让乔治闭嘴。但乔治在医院里,有警察看守,有国民警卫队。怎么杀?除非警察的注意力被引开。除非——除非有个足够大的事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走。
比如,一个失踪的警校学员被发现。
比如,一个帮派老大被抓获。
迪伦的手指在发抖。他想起阿莫斯做事的习惯——每一件事都要有两层目的。当年让迪伦去接天赋时光的线,表面上是给帮派赚钱,实际上是把迪伦的手下一个个送进乔治的镜头里,这样阿莫斯就有了所有人的把柄。现在呢?现在阿莫斯要杀乔治,需要警察分心。而迪伦和安德烈——就是最好的分心工具。
他被卖了。
这个念头像一根烧红的铁钉,从迪伦的太阳穴扎进去,穿过整个颅骨,从另一侧穿出来。
他被卖了。被头儿卖了。被那个他效忠了十二年的、他以为永远不会背叛他的男人卖了。
迪伦张开嘴,发出一声笑。那声音很怪,像喉咙里有什么东西碎了。他又笑了一声,然后又是一声。他的肩膀在抖,不知道是笑还是哭。他的手指攥着地板边缘,指甲劈了,血渗出来,染红了木纹。
“阿莫斯——”他出这个名字的时候,声音像一条被掐住脖子的蛇,“你这个——你这个——”
他找不到词。他的词汇量本来就不大,此刻更是被愤怒和绝望搅成了一锅粥。他只是反复地、低声地念着阿莫斯的名字,每念一遍,声音就低一分。
门被撞开了。
大迈克冲进来,后面跟着四个轮帮的人手——一个叫“瘦子”的菲律宾裔,一个叫“红头”的爱尔兰裔,还有两个迪伦叫不出名字的新人。他们手里都攥着枪,脸上全是慌乱。
“老大!”大迈克的脸涨得通红,“外面——外面全他妈是当兵的!后巷——雷和蟋蟀——”
“我知道。”迪伦的声音冷得不像他自己。
大迈克愣住。“你知道了?”
“我看见了。”
瘦子挤上前,枪口对着门口,手指在扳机护圈外抖个不停。“老大,我们得撤!后窗——后窗能爬下去,后面那条巷子没有当兵的——”
迪伦站起来。他的膝盖有点发软,但他撑住了。他走到桌边,拿起那把手枪,退出弹匣看了一眼——满的。又拿起另一把格洛克19,塞进后腰。然后他看向那五个人。
“跑不掉的。”
“老大?”
“外面是天罗地网。谢尔比大道四个路口都有悍马,后巷有步兵,楼顶——”他抬头看了一眼天花板,好像能看穿两层楼板看见夜空,“楼顶肯定有狙击手。他们既然来了,就不会给我们留路。”
大迈克的脸白了。“那我们——”
“你们跑吧。”迪伦。他把枪插在腰前,弹匣咔嗒一声锁上,“从后窗下去,翻隔的围墙,往南跑。南边是商业区,这个点没人,当兵的不会在那边布防。跑出去之后,别回213,也别去找爱德华多。直接出城。改名换姓,从头开始。”
房间安静了两秒。雨声从窗户缝里灌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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