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热酒(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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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天了。从落云镇逃出来的那天算起,沈珩在路上走了整整五十天。
离国的大门只剩最后一段路——而这段路,往往最难走。
热酒“旅途第五十天。
官道上的尘土呛得人直咳,沈珩摸了摸怀里剩下的干粮。
”太阳快落山的时候,两人在一个客栈里喝酒。
不是什么好酒。
镇上杂货铺里卖的散酒,装在一个黑釉坛子里,坛口塞着一团稻草。
老板用竹勺舀出来,倒进粗瓷碗里,酒液浑浊,带着一层细碎的泡沫。
味道辛辣,入喉像火烧,烧过之后又泛起一股回甘,像烧过的麦秆,苦中带甜。
但在这个冬天里,一杯热酒下肚,浑身都暖了,客栈很小。
三张桌子,几条长凳,墙角堆着几坛酒和一筐萝卜。
老板是个五十来岁的男人,光着膀子,露出黝黑的皮肤和一双粗糙的大手。
他不太爱说话,只管倒酒、收钱,偶尔用抹布擦一下桌子。
两人坐在窗边,看着外面的天色。
夕阳正在落下。
天边被染成了橘红色和暗紫色,云层好比一幅被打翻了颜料的水彩画。
远处的山峦在夕阳下变成了深蓝色的剪影,一层叠着一层,
就跟水墨画里的远山。
山脚下有一条河,河面反射着夕阳的光,像是一条金色的绸带。
窗外的风很大,吹得窗框“嘎吱嘎吱”地响,但客栈里很暖。
角落里烧着一个炭盆,炭火红红的,偶尔发出“噼啪”一声,溅出几点火星。
前几天发生了一件小事,那天早上,沈珩起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鞋湿了。
前一天晚上下了雨,他把鞋放在门口,雨水从屋檐上滴下来,把鞋淋透了。
他穿着湿鞋走了一上午,脚趾冰凉,走路的时候鞋里“咕叽咕叽”地响。
中午歇脚的时候,陆渊从集市上回来,手里多了一双布鞋。
你的旧鞋磨破了,换上。
沈珩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鞋。
确实磨破了,左脚的鞋底已经裂了一条缝,
走路的时候能感觉到冷风从裂缝里钻进来。
鞋面也磨得发白了,原来的黑色变成了灰扑扑的颜色。
他接过新鞋,穿上,很合脚,鞋底是新的,踩在地上软硬适中。
鞋面是深蓝色的粗布,针脚很密,看得出做工“你怎么知道我的尺码?
”陆渊说得很随意:“量过你的旧鞋。”怔了一下。量过他的旧鞋。
这意味着陆渊趁他不在的时候,翻过他的行囊,拿出他的旧鞋,量了尺码,
去集市上买了一双新的。他甚至不知道陆渊什么时候去量的。
也许是前一天晚上他睡着之后,也许是早上他还没醒的时候。
这个举动很细心,也很温暖。
在落云镇的时候,姜伯也经常这样。
沈珩的鞋磨破了,姜伯不说什么,第二天早上新鞋就放在门口了。
没有多余的话,就是放那里,你穿不穿都行,姜伯不善言辞,
他表达关心的方式就是做,打一把刀、修一把椅子、做一双鞋。
做完放在那里,转身就走,陆渊和姜伯不一样。
陆渊会直接把鞋递到你手里,说“换上”,不给你拒绝的机会。
他的方式更直接,更霸道,但也更让人没法推辞,但那种感觉是一样的,
有人在乎你脚上的鞋合不合脚,这件事本身,就比鞋重要。
陆渊喝了一口酒,说了一句,他沉默了一会儿。
“等一切结束了,我们回落云镇吧。”这是陆渊第一次提回落云镇。
沈珩没有立刻回答,他端着碗,看着碗里的酒。
酒是浑浊的,泛着淡淡的黄色,碗底有几粒沉淀物。
热气从碗口升起来,在他脸上飘过,带着一股辛辣的酒香。
“落云镇已经不在了。
镇子还在。人不在了。”陆渊没人敢出声。
“有些人还在。赵三还在,柳娘还在,老孙头还在。
”沈珩“嗯”了一声,他没有说“我们回不去了”。
这句话他已经在心里说过很多遍了,再说就没有意义了。
他端起碗,喝了一口,酒很烈,入喉像一道火线,但他没有咳嗽。“好酒。
”陆渊嘴角一挑。“两文钱的散酒,能好到哪去。”比柳娘的差远了。
什么都比柳娘的差远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随意,像在说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
但他的眼睛没有看沈珩。
他看着窗外的夕阳,视线落在远处的山峦上,停了很久。
沈珩转过头,看着他,陆渊的脸上带着笑,那种敷衍的笑,
是一种很真诚的笑。
眼睛弯弯的,嘴角上扬,像是真的在想象回到落云镇的样子。
沈珩望着陆渊的笑,心里有一丝酸涩。
他已经很久没有看到陆渊这样笑了,不是那种应付场合的笑,而是发自内心的、
放松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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