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掌上明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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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大千金的降生,对于林毅这个正在崛起的商业帝国来说,比签下一百万的单子还要让他心潮澎湃。
在医院住了三天,确定母女平安后,林毅便带着浩浩荡荡的车队,将苏晓月和孩子接回了东郊的顾家老宅。
老宅早已焕然一新。
李秀莲带着田家姐妹,把里里外外都打扫得一尘不染,甚至连院子里的积雪都扫得干干净净,铺上了红毯。
二楼的主卧被改造成了专门的月子房,窗缝用棉条封死,不透一丝风,屋里铺着厚厚的羊毛地毯,就连窗帘都换成了遮光性极好的粉色天鹅绒。
“慢点,慢点,别晃着孩子。”
李大壮小心翼翼地把那个雕刻着麒麟送子图案的紫檀木摇篮从车上搬下来,动作轻得像是在搬炸药包。
他那张粗犷的脸上带着傻笑,想凑过去看一眼,又怕身上的寒气冲撞了小宝宝,只能远远地伸着脖子。
林毅怀里抱着裹得严严实实的粉色襁褓,苏晓月被李秀莲搀扶着,走进了大门。
一进屋,暖气扑面而来,夹杂着淡淡的奶香和药香。
“这就是咱家的大小姐?”
李秀莲看着那个粉雕玉琢的小家伙,眼神里满是羡慕和喜爱。
她忍不住伸出手指,轻轻碰了碰孩子那像糯米团子一样的脸蛋。
小家伙也不认生,感受到触碰,嘴巴吧唧了两下,一只小手从襁褓里伸出来,竟然一把抓住了李秀莲的手指。
“哎呦!这手劲儿还不小呢!”李秀莲惊喜地叫道。
“那是,随她爹。”
林毅解开孩子的包被,露出那块挂在她脖子上的羊脂白玉长命锁。
“名字想好了吗?”苏晓月坐到床上,接过孩子,眼神温柔得能滴出水来。
“想好了。就跟上次说好的一样。”
林毅看着女儿那双黑亮的大眼睛,嘴角不自觉地上扬。
“大名就叫林悦。心悦诚服的悦,也是喜悦的悦。我希望她这辈子都能开开心心,谁看了都喜欢。”
“小名……就叫安安吧。平平安安,比什么都强。”
“林悦,安安。”
苏晓月念叨了两遍,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好听。咱们的安安,以后就是这家里的小公主。”
接下来的日子,顾家老宅成了整个省城最热闹、也是门槛最高的地方。
虽然林毅放话不见客,要陪老婆坐月子,但送礼的人还是踏破了门槛。
陈国华派警卫员雷子送来了一副他亲笔题字的“掌上明珠”横幅,还有一对老坑种的翡翠手镯,说是给侄女的见面礼。
史密斯更是夸张,直接让人从国外运来了一整车的进口婴儿用品,奶粉、尿不湿、甚至还有那种会唱歌的洋娃娃,堆满了半个仓库。
乔四海则最实在,拉来了一卡车的烟花爆竹,说是等满月那天要炸遍全城,让老天爷都知道林家有后了。
林毅一概不拒,让田小娥专门弄了个账本记账。
这些都是人情。
但他没有被这些冲昏头脑。
他大部分时间都待在二楼,或是抱着女儿在阳台上晒太阳,或是坐在床边给苏晓月读书解闷。
“毅子,你看,她的睫毛好长,像你。”
苏晓月靠在床头,看着怀里吃饱了正在吐泡泡的安安,脸上洋溢着母性的光辉,“就是这脾气……有点急,饿了就嚎,一嗓子能把房顶掀翻,一点都不像女孩。”
“女孩怎么了?女孩也能当花木兰。”
林毅坐在一旁,手里拿着那本《青囊尸经》,正在研究那篇“小儿推拿”的章节。
他经常会用极其微弱的灵气帮安安梳理经络。
在这股灵气的滋养下,小家伙长得飞快,这才半个月,就已经白白胖胖,皮肤嫩得像剥了壳的鸡蛋,眼睛黑亮有神,比普通满月的孩子还要壮实。
而且,林毅发现了一个惊喜。
安安似乎对灵气有着天然的亲和力。
每次林毅修炼“生物强化术”的时候,只要她在旁边,就会睡得格外香甜,甚至有时候还会跟着林毅的呼吸节奏一起起伏。
林毅心中暗喜。
这丫头虽然是女孩,但也是个练武的好苗子。
等她大一点,就把那套强身健体的法子教给她。
在这个世道,女孩子有点本事傍身,才不会受欺负。
“以后,谁要是敢欺负我闺女,我让他后悔生出来。”
林毅伸出手指,被女儿的小手紧紧攥住,那种血脉相连的触感,让他这个杀伐果断的男人,心都要化了。
……
时间一晃,到了满月酒这天。
这一次,林毅没有在家里办,也没有去国营饭店。
他直接包下了省城最大的公园——人民公园的湖心岛餐厅。
这里四面环水,通过一座九曲桥与岸边相连,环境清幽,而且够大,够气派,最重要的是安全好控制。
那天,整个省城的名流几乎全都到了。
公园门口停满了各种小轿车、吉普车,把路都堵死了。
湖心岛上,张灯结彩。
林毅穿着一身定制的黑色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显得英气逼人。
他并没有站在门口迎客,而是陪着苏晓月坐在主桌上。
苏晓月虽然刚出月子,但也特意打扮了一番。
她穿着一件淡紫色的旗袍,外面披着那件林毅送的白狐裘披肩,身材虽然还没完全恢复,但那种初为人母的丰韵和贵气,让她成为了全场的焦点。
安安今天穿着一身大红色的小棉袄,头上戴着虎头帽,正躺在摇篮里呼呼大睡,旁边守着李秀莲和田家姐妹,寸步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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