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9章 李轩对新建国家的构想(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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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复兴会第一任会长将由李轩担任,同时经复兴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半数会员同意后,李轩方可就任中华复兴会会长。
以后的会长由前一任会长指定,再由复兴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一半以上的会员代表同意后,方可就任中华复兴会会长。
中华复兴会下设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中央常务委员会,中央常务委员会设立中央政工局,中央政工局由政工局委员和政工局常委组成,政工局常委负责中华复兴会日常工作,政工局常委设为单数,由会长提名经政工局委员开会通过即可通过常委人选,政工局委员由政工局常委提名,中央常务委员会通过即可履行职责。
同时中华复兴会还专设中央纪律监察委员会,负责对复兴会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和对会员的腐败渎职行为予以查处。
中华复兴会还设有人事部、宣传部、团结部、邪教治理部以及农工部负责对全国各方面工作予以管理和领导。
全国将划分为由关内十八省和将要收复的青海、乌斯藏、西域、漠南蒙古、漠北蒙古、西伯利亚省、黑龙江、吉林、辽东、夏义省、九州省、郑和省、新东方岛和加里曼丹合称东方省、苏门答腊岛以及马来半岛合称新界省、镇南城以及中南半岛合称广南省,大员岛归属福建省所辖。共三十二个省。将来再有开疆拓土的地域,将再成立新的行省。
每个省、府、州、县成立民众代表大会,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是汉人担任。
各省的行政长官由中央任命并经该省省民众代表大会通过方可就职,特殊情况下可以不经过地方民众代表大会通过,而直接由中央任命任职,其他的府、州、县一般由上一级政府推荐人选,报省级政府同意,同时报中央政府备案,同时经同级民众代表大会半数以上代表通过方可有效。
李轩初步将国号定为中华民众国,中央民众政府是全国最高行政管理中心,政府最高领导人称为主席,主席由中华复兴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推荐,并经全国民众代表大会通过即可以就任中央民众政府主席。
中央民众政府下设内阁,内阁首辅由政府主席提名并经全国民众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即可。
李轩不仅提出要永远禁止在中华大地再出现皇帝这一观点,还强调,出现皇帝是对青山军所坚持的人人平等,这一最根本原则的严峻挑战。
他深知,皇帝制度往往伴随着权力高度集中和不平等的社会结构出现,这与青山军坚持的人人平等的理念背道而驰。
此外,李轩进一步提议,在未来的国家治理中,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依法治国的理念。
他认为,依法治国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的基石。
要做到依法治国,就必须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一个公正、有序的社会秩序。
在建国初期,李轩特别建议起草一份类似于《大明律》的根本大法。他将这部大法命名为《中华律》,并将其视为国家的根本大法。
《中华律》将青山军一贯倡导的人人平等、技术创新、依法治国和共同富裕等基本原则写入这部根本大法。李轩特别强调今后子子孙孙都要坚持技术创新这个基本原则,没有技术创新就很难世世代代保证汉人在中华民族中的主体民族地位。没有人人平等就很难缓解社会发展过程中将要出现的各种矛盾。
技术创新从物质上保证了汉人对世界其他民族的优势,而人人平等又从精神层面缓和社会矛盾。所以技术创新和人人平等缺一不可。他是《中华律》必须坚持的两大根本原则。
这部大法将作为其他法律的基础和依据,其他法律都将根据《中华律》来制定和完善。
为了确保《中华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李轩强调,这部大法的制定后必须经过中华全国民众大会的三分之二的代表表决通过方可有效。
只有得到广大民众的认可和支持,《中华律》才能正式成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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