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七零冒领救命恩情的恶毒女配16(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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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句话都恰到好处。
恰到好处到他觉得不真实。
他想起林薇薇在河边说的那句话:“你穿的是蓝色的碎花衣裳,我也穿的是蓝色的碎花衣裳。”
他想起那天他在水里抓住树根,一只手伸过来把他拉上去。
他记得那只手很小,很凉,很有力。
但那到底是谁的手?
1972年,春。
南城的春天来得迟,三月了还刮着凛冽的风。纺织厂大院门口的梧桐树刚抽出嫩芽,在风里瑟瑟发抖,像一群还没站稳的孩子。
沈知知已经在省城读大学了。
每周她都会给陆聿辰写信,说说学校的事、食堂的菜、宿舍的姐妹,偶尔夹一句“南城的风是不是还那么大?陆大哥你要多穿点”。
语气恰到好处——不远不近,不冷不热,像一杯温水,喝下去没什么感觉,但久了就戒不掉。
陆聿辰每封信都回,也不长,一页纸,说说厂里的事、家里的情况,偶尔夹一句“好好学习,别惦记家里”。
两人维持着这种不远不近的关系,像两根平行线,各自延伸,却始终没有交汇。
但沈知知不知道的是,在她离开南城的这半年里,陆聿辰做了一件她万万没想到的事——他开始查了。
查十年前,南城河边,那个夏天的真相。
事情的起因,是林薇薇。
林薇薇这半年像变了一个人。她不再频繁出现在陆聿辰面前,不再找沈知知的茬,不再在食堂里跟人吵架。她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用在了两件事上:工作,和调查。
工作方面,她主动申请调到厂里最苦的质检车间,天天跟机器和零件打交道,手上磨出了茧子,脸上被机油熏得发黄。厂里的人开始对她改观——“林厂长那个骄纵的女儿,好像也不是那么娇气。”
调查方面,她利用周末和节假日,跑遍了南城河沿岸的老住户、当年的目击者、甚至已经搬走多年的老邻居。她像一只猎犬,循着十年前的气味,一点一点地往前追。
大半年的功夫,她找到了三条关键线索。
第一条线索,是一个叫王德厚的老头。
王德厚今年六十七岁,退休前是南城航运公司的码头工人,十年前那个夏天,他正好在南城河边钓鱼。林薇薇找到他的时候,他住在城南一间破旧的平房里,耳朵不太好使,说话靠喊。
“大爷,您还记不记得十年前,南城河那边有个孩子落水的事?”林薇薇坐在他面前,拿出纸笔,声音放大了一倍。
王德厚眯着眼睛想了半天,浑浊的眼珠子转了转,忽然“啊”了一声:“记得!咋不记得!那天我在河边钓鱼,就看见一个半大小子掉水里了,扑腾扑腾的,吓人!”
林薇薇心跳加速:“您看见是谁把他救上来的吗?”
“看见了看见了,”王德厚拍着大腿,“一个女娃娃,扎着两个小辫子,一头就扎进去了!那水可不浅呐,那女娃娃胆子大得很!”
林薇薇的呼吸急促起来:“那个女娃娃,您还记得长什么样吗?”
王德厚想了想,摇头:“那哪记得清啊,都十年前的事了。不过我记得,那女娃娃救完人就跑了,浑身湿透了,跑得可快了,我喊都没喊住。”
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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