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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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现在犹记得自己头几次见Aston时,也就是1932年那时,对方那样高高在上。
衣着华美,气质高贵,可现在……却在一个老老旧旧破破烂烂的旅馆里面过生日,还是工作后的第一个生日,跟个男人做一夜的爱。
当时的他,竟然因为自己“堕落”至此。
正难过着,Aston就睁开眼了睛。
才刚刚一见秦寺羽Aston就微笑起来,抱着秦寺羽,在他两边的锁骨肩蹭了蹭头,甜蜜地道:“Seany,我觉得自己好幸福。”
一瞬间,秦寺羽的两边眼底又微微地湿润起来。
……
生日这天起,Aston一直都戴着那日秦寺羽送的领带夹,从不更换,不论西装衬衫与领带是什么颜色和款式,都不更换,而每天回到家后就放在一个丝绒盒子里。
也曾经有过些人,见Aston的领带夹便宜了些,“配不上”,或者认为它不适合某些颜色的领带,便拍马屁地送他一只,却无一例外被Aston保持原封退回去了,说:“我不需要新领带夹。”
久而久之,每个人都明白了:他只喜欢他那一个领带夹。
就那一个。
第64章时光(二)
在一起的第三年,1936年初,秦寺羽正式进入旧金山的医学院。
经济困难,学校竟还发给了他一点点的奖学金。在这样的一个年代,生物系的几个教授,比如昆虫领域的Watston教授和病毒领域的Carlson教授,与医院的几个医生,包括外科的Sterlg医生和内科的Spivey医生,都大力推荐秦寺羽这样一个华人学生,可以说是极其罕见的。
比较令秦寺羽惊讶的又是Sterlg医生的那封信。
这次不是就一句话了,它足足有……呃,两段话。
第一段的第一句是:【在我眼里,合作的SeanCh是位品格高尚的人。】
秦寺羽这才发现,自己曾经做过的事Sterlg医生全记在心里,包括给无名的黑人遗体擦洗身体、整好衣服。
而第二段的第一句秦寺羽就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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