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7章 他知道,自己不能停下来,也没有资格停下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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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到其中一份卷宗时,他停住了。那是那起他认为自己办得漂亮的涉企行贿案。卷宗里夹着一份当年证人证言。他细细读了一遍,那位证人的证言,与他记忆中的内容有出入。
他一直认为,那位证人是直接目击了行贿过程的。可卷宗里的证言,其实只说到“看到当事人进了某领导的办公室”,并没有看到直接的金钱往来。而这份证言,却被当年办案人员作为“目击行贿行为”的关键证据,在起诉意见书中予以引用。
他翻到后面,又找到了一份询问笔录,里面证人对行贿款的具体交接方式描述得含糊不清,明显存在前后矛盾,但卷宗里没有任何补充侦查或二次询问的记录。
他当年怎么就忽略了这些?或者说,他当年办案时,是带着什么样的心态,会把这些关键缺陷当作小瑕疵一带而过?他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个晚上,在后勤处办公室,周其华将一堆材料推到他面前,对他说。
“法律和司法都是人操作的。人,是会犯错的,是会偏私的。”他当时深受触动,与现在相比,触动似乎更为切身,他正在亲手发现的,正是他自己犯下的错误。
下午两点四十五分,侯亮平赶到了省高院七楼会议室。会议室里,几方人员已经陆续落座。省高院的赵主任,省公安厅法制总队的一位副队长,省检察院的监察室主任,还有一些他叫不上名字的干部,总计十来个人。
他找了个角落坐下,把带来的材料放在桌上,环顾四周,发现自己熟悉的面孔不多。省检察院那边,坐在最前面的是一位姓张的副检察长,是他到任之后新提上来的,跟他没有太多交情。而公安厅那边的那位副队长,他更从未打过交道。
会议开始,张副检察长先介绍了评查小组的组成和职责,然后通报了近期涉企申诉案件的总体情况。他说到某些问题时,目光有意无意地从侯亮平身上扫过:“从前期初步梳理的情况看,个别案件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甚至办案程序上,确实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
有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多年前,但影响一直延续到现在。这说明,我们司法办案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案件质量的要求。”
侯亮平听着,按捺住心里的翻江倒海,面上仍是波澜不惊。他深知,张副检察长的话,未必是针对他来的,但那些话确实像针一样扎在他心上,因为那些被点名的问题案件里,有两起就签着他的名字。
会议进行到讨论第一批具体案件时,张副检察长念到了那起涉企行贿案的案名:“这起案子,从申诉材料看,当年的取证程序存在明显缺陷。目击证人的证言没有固定下来,关键细节前后矛盾,也没有进行补充侦查。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份瑕疵明显的证据,居然被作为定罪的主要依据之一。”
他顿了顿,目光转向会议桌旁的侯亮平,“侯亮平同志,据我了解,这起案件当年是由你负责承办的?你现在是评查小组的检察系统联络员,能不能给大家介绍一下,当年办案时,对这份证据是怎么审查的?”
整个会议室安静下来,所有人都看向侯亮平。他深吸一口气,试图组织语言:“当年办案时……我们确实对这份证言做过审查,但当时……可能更多关注的是证言与其他证据的印证关系,对这种细节上的矛盾,重视程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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