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2章 古代碰瓷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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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古代,碰瓷虽然没有现代这么“专业”,但类似的讹诈手段可一点都不少。我们来看看古人们都是怎么碰的。】
“哦?古时候也有?”
“快看看,快看看,咱们那时候有没有这种不要脸的人!”
【第一个案例:秦朝。】
【《睡虎地秦简》中记载了一个案子:有人故意把自己弄伤,然后诬告是邻居打的,目的是索要赔偿。】
【而秦律对此有明确规定:凡“自伤以诬人”者,一经查实,诬告者要受到与所诬告罪行相同的惩罚。】
【也就是说,你诬告别人打断你的腿,查清楚之后,你自己的腿就真的会被打断。】
“好!这个好!”
“哈哈哈,秦法严苛,果然名不虚传!”
“自伤以诬人?这跟后世那些碰瓷的有什么区别?都是先把自己弄伤,然后赖别人!”
“不过秦朝这个处理方式我喜欢,你诬告人家打断你的腿,那就真把你腿打断,看以后谁还敢!”
秦朝。
嬴政看着天幕上关于秦律的记载,难得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不错,此法甚合朕意,自伤以诬人者,同罪论处,看谁还敢以身试法。”
“陛下圣明!”李斯立刻拍马屁:“此法可有效遏制刁民诬告之风!”
“嗯,”嬴政点了点头,随即又想到了什么:“不过天幕后面说的那个清朝……竟然有人拿着瓷器去讹人?我秦朝之时便已有法可依,到了清朝竟连这都管不住?可见吏治之败坏!”
“陛下所言极是!”
【第二个案例:唐朝。】
【《唐律疏议》中记载了一种叫“故相触忤”的行为,就是故意找茬碰人,然后假装受伤倒地不起,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
【唐朝的法律对这种行为有明确规定:“诸故相触忤,因而斗殴者,各随轻重,以斗殴论。”】
【意思就是,你故意碰人家,然后假装被打伤,查出来之后按斗殴罪处理,但因为你没有真受伤,所以这叫“诈欺”,要加重处罚。】
【更绝的是,《唐律》还规定了一种情况:如果有人故意往你身上撞,然后假装被你撞伤了,但只要你能证明他是故意的,那么这个人不仅要自己承担医药费,还要按“诬告”反坐。】
(唐律这个“反坐”是真的狠,你诬告别人什么罪,查出来你自己就按那个罪判。)
(所以唐朝碰瓷的成本很高,搞不好把自己搭进去。)
(唐朝人还是讲道理的。)
(这不就是古代版的“行车记录仪”?)
(区别在于唐朝没有行车记录仪,全靠人证。)
唐朝
李世民看着天幕上的内容,捋着胡子点了点头:“故相触忤,诈欺加重处罚,反坐……嗯,我大唐律法果然严谨。”
【第三个案例:宋朝。】
【《宋刑统》中有一则判例:汴梁城中有个姓张的泼皮,专在闹市之中找那些穿得体面的人,故意往人家身上撞,然后假装被撞倒,摔碎手中瓦罐,揪住对方索赔,因为瓦罐不值钱,但他说那是“祖传宝物”,张口就要十贯钱。】
【后来被开封府尹包拯查实,张泼皮被打了三十大板,脸上刺字,发配边疆。】
【包大人对此案的批语是:“以瓦罐讹人,情同盗匪,不可不惩。”】
“包大人!是包大人!”
“包青天啊!那这案子肯定判得公道!”
“三十大板加刺字发配,爽!看以后谁还敢碰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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