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 写字的人,最懂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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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吃饭的时候,喜欢等人。
每回她做好饭,端上桌,他从来不先动筷子,要等她解了围裙坐下来,等幼宁坐好,等钟灵坐好,等所有人都拿起筷子了,他才拿。
有一回她问他为什么。
他习惯了,福利院吃饭要等人齐,等齐了,院长开饭,才能吃。
完他又笑了,现在不用等院长了,就等你们。
温书瑶那时候没什么,转身去盛汤了。
现在她想起来了。
他喜欢的,是那张桌子边上,坐满了人,人齐了,有人等他,他也等人。
她做了那么多顿饭,他每一顿都吃得很干净。
可是那都是平常的饭。
六月一号那一顿,不能是平常的。
得是他以后过了很多年,再想起来,还能想起来的那一顿。
温书瑶低下头,从包里拿出那个蓝色的账本,翻到最新一页,空白的,拿笔写。
六月一日。
糖醋排骨,辣椒炒肉,长寿面,蛋糕。
想了想,又在
蛋糕,切最大的那块,给他。
写完了,她看着那一行,看了一会儿,合上,放回包里。
脸上的红已经退下去了,只剩下耳朵上,还有一点点。
……
钟灵也没在听了。
但姜可儿那句“写封信嘛,土死了”,她听进去了。
食指在茶杯沿上,点了两下,又点了两下。
林洛是写字的人。
他每天写几千字,写男主怎么收留女主,女主怎么等一个人回家,写别人的心动,写别人的难过。
她是不是可以给他写一个?
想起之前在评论区发的那段话。
他这个人,你们不认识,我认识。
那段话是写给陌生人看的,写得很克制,每一个字都掂量过,不能多,不能少。
她想了想,她在他面前,过很多话,得很得体,很稳,该的都了。
可是有一些话,她没。
不是不想,是出来,就太重了,重得她自己都拿不住。
比如,她一个人住在这么大一个房子里,住了好多年,那天晚上听见客房里有人在打字,嗒嗒嗒的,她站在走廊上听了很久。
这些话,不出口。
可是能写。
写下来,他会看懂的。
他是写字的人,最懂字。
钟灵拿起手机,点开备忘录,找到那条叫“六月一”的,在最底下,加了一行。
写一封信,手写的。
想了想,又在后面加了一个括号。
(不要写得太得体)
……
温幼宁一直在写。
写完了一页,又写了半页,写到可儿奥特曼,她才停下来。
然后她低头,从第一行开始,往下看。
生发液,林洛头发很多,不要。
充电宝,林洛有。
仙人掌,扎手,林洛的手刚好,不要。
丝带,红的(开玩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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