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5章 轻微推搡没有伤情,孩子的惊吓就不算伤害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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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兆安发布声明后的第二天,直播间出现了大量类似问题。
“没有伤口,能不能主张精神损害?”
“孩子哭了一场,法院会不会根本不认?”
“警方不立案,是不是说明对方完全没责任?”
苏云让江小曼把问题集中起来。
“今天不讨论谁更可怜,专门把法律边界讲清楚。”
林兆安再次连线时,女儿没有出现在镜头里。
“她刚睡着。”
“这几天睡眠怎么样?”
“比前两天好一点,但还是会说梦话。”
“梦话具体说什么?”
“会说别过来,或者说让爸爸道歉。”
苏云的眉头轻轻皱了一下。
“把这些情况记录下来,写清楚发生时间,不要凭记忆事后补。”
林兆安拿出一本笔记本。
“我已经开始记了。”
上面写着日期、睡眠时间、夜间惊醒次数和白天情绪变化。
苏云看了一眼,提醒道:“记录事实,不要在后面写结论。”
“比如写她凌晨两点醒来哭了十五分钟,不要直接写她已经造成严重心理创伤。”
林兆安点头。
“我明白。”
直播间里有人问,为什么不能直接说孩子受伤了。
苏云回答:“因为医疗判断和法律判断都需要依据。”
“家长可以说孩子受到了惊吓,但要认定精神损害的程度,需要结合专业评估、持续时间和具体影响。”
“这不是冷漠,而是避免用一个严重标签替孩子安排未来。”
林兆安低声说道:“我只是不想她以后一直害怕。”
“所以更不能让她每天围着这件事生活。”
苏云看向他。
“保持正常作息,正常玩耍,正常上幼儿园。”
“如果她暂时害怕车库,就先采用医生建议的过渡方式,不要在家里反复播放现场视频。”
“不要每天问她还记不记得那个叔叔,也不要让亲戚轮流安慰她。”
林兆安点头。
“我爸妈这几天一直问她,要不要把那个坏叔叔抓起来。”
“让他们停下。”
苏云的语气明显严肃了些。
“孩子需要知道自己现在安全,不需要每天听成年人讨论谁该被抓。”
“把冲突从孩子面前拿走,才是真正的保护。”
直播间的情绪被这句话压了下来。
很多家长原本只想知道怎么索赔,听到这里才发现,自己也可能在无意中反复提醒孩子那段经历。
苏云继续说道:“现在说车辆损害。”
“林兆安拍车这一动作,可能产生什么责任?”
“如果车辆因此出现实际损伤,车主可以主张赔偿。”
“如果没有损伤,单纯拍了一下车尾,不能自动变成高额财产损失。”
“具体仍然要看拍击力度、车身情况和鉴定材料。”
随后,他谈到贺闻洲的行为。
“贺闻洲持续跟随、拦阻、推搡,这些行为有没有达到治安或者刑事处理标准,需要警方根据证据判断。”
“目前警方已经作出暂不立案的处置,林兆安可以依法申请了解理由,也可以通过民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
“但民事诉讼不是把警方没立案的部分重新包装成刑事案件。”
弹幕里有人问,既然没有达到违法处理标准,为什么还可以起诉。
苏云看向镜头。
“因为不同法律责任有不同构成条件。”
“刑事责任看是否达到犯罪标准,治安责任看是否达到处罚标准,民事责任则要结合过错、损害和因果关系判断。”
“不能因为没有被刑事处罚,就推导出一定没有民事过错。”
“也不能因为存在民事争议,就说对方已经构成犯罪。”
这段解释让直播间难得安静下来。
林兆安问:“如果我们真的起诉,需要准备哪些东西?”
“第一份是报警和调解材料。”
苏云开始逐项列出。
“第二份是商场监控或者依法调取的影像资料。”
“第三份是现场证人信息,包括保安、餐饮区工作人员以及主动劝阻的赵承野。”
“第四份是孩子后续的就医和心理评估材料。”
“第五份是能够证明行为影响持续存在的生活记录。”
他停顿片刻。
“但我要提醒你,材料多不等于一定胜诉。”
林兆安点头。
“我知道。”
“如果医生认为她只是短期受惊,后续恢复良好,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很高的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专业评估显示确有持续影响,也需要结合对方行为的严重程度、过错程度和当地司法尺度。”
“不要相信网上那些张口就是几十万、几百万的说法。”
苏云说完,弹幕里有人发来一张截图。
截图是一名自媒体博主的文字,标题写着,四岁女童被吓出心理疾病,车主至少赔偿五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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