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0章 轮回秘境·第五十二世·赵天赐与归雁(卷一·惊蛰)(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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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江南
公元1920年,民国九年,江南,乌镇。
这一年的春天来得特别早。正月初八,立春刚过,江南的河道里就已经泛起了绿意。乌镇东栅的一户沈姓人家,院子里那棵老梅树开了满树的白花,暗香浮动。
沈家是乌镇的望族,祖上做过前清的翰林,到了民国,家道虽然中落了,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还守着几十亩水田和一间祖传的绸缎庄。沈家的当家沈明德,是个读过新式学堂的读书人,在镇上开了一间小学堂,教几个孩子读书识字,日子过得清贫但安稳。
沈明德的妻子沈氏,怀胎十月,这一夜忽然发动了。接生的稳婆是镇上最有经验的李婆婆,她半夜被请来,进了产房就再没出来。沈明德在堂屋里坐立不安,手里攥着一卷书,一个字都看不进去。
一声婴儿的啼哭划破了夜的寂静。
“生了生了!”李婆婆抱着一个红彤彤的婴儿出来,满脸喜色,“是个男娃!”
沈明德接过婴儿,手都在发抖。婴儿很小,轻得像一只猫,皱巴巴的小脸,紧闭的双眼,小拳头攥得紧紧的。沈明德看着这张小脸,心中涌起一股奇异的感觉——这不是他第一次做父亲,但这一次,有什么不一样。
婴儿忽然睁开眼睛。
沈明德倒吸一口凉气。那双眼睛太亮了,不是新生儿那种迷茫混沌的目光,而是清澈、锐利,像两颗打磨好的黑曜石。那双眼睛里有一种他看不懂的东西——是悲悯?是决绝?还是一种跨越了无数岁月的沧桑?
“这孩子……”沈明德喃喃道。
李婆婆凑过来看了看:“这孩子眼睛亮,将来一定有出息。沈先生,给他取个名字吧。”
沈明德想了想:“叫天赐。沈天赐。上天的赐予。”
婴儿——赵天——听着这个名字,心中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天赐。这是他在这一世的名字。他的父亲,是沈明德,一个江南小镇的教书先生。
他知道这个时代。公元1920年,民国九年。军阀混战,列强环伺,民不聊生。这是一个黑暗的时代,也是一个孕育着希望的时代。他知道,再过十几年,日本会全面侵华,山河破碎,生灵涂炭。他知道,这个国家将会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浩劫。
但他也知道,这个民族会浴火重生。
他闭上眼睛,嘴角微微翘起——那是一个婴儿不应该有的表情。沈明德看到了,但他什么都没说,只是把儿子抱得更紧了一些。
他不知道的是,这个孩子,将会改变他的一生,改变乌镇,改变这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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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归雁
沈天赐三岁的时候,家里又添了一个妹妹。
这一年的秋天,沈氏又生了一个女儿。这个女婴比沈天赐出生时还要小,只有四斤八两,哭声也细细的,像小猫叫。沈明德给她取名叫“归雁”——“归雁入胡天”的归雁。
沈天赐被沈氏抱到产房里看妹妹。他站在床边,踮起脚尖,看着襁褓中的婴儿。婴儿很小,小脸皱巴巴的,眼睛紧闭着。
他伸出手,轻轻碰了碰婴儿的脸。
婴儿忽然睁开眼睛,直直地看着他。
那双眼睛,太熟悉了。明亮、深邃、仿佛能看穿一切。那双眼睛里,有一种他看不懂的东西——是悲悯?是决绝?还是一种跨越了无数岁月的沧桑?
沈天赐的手停在半空中,眼泪差点涌出来。
“哥哥,你哭了。”沈氏笑着说,“是不是看到妹妹太高兴了?”
沈天赐擦了擦眼睛,点了点头。他不能说。他不能告诉母亲,这个婴儿,是他等了五十一世的人。他不能告诉母亲,他们的灵魂,已经轮回了无数次。他不能说。
他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看着归雁。归雁也看着他,嘴角微微翘起——那是一个婴儿不应该有的表情。
“你好,寒儿,”他在心里默默地说,“我找到你了。”
归雁似乎听到了他心里的声音,眼睛弯成了月牙形。
沈明德站在门口,看着这一幕,心中涌起一股奇异的感觉。他的儿子和女儿,看起来不像兄妹,倒像是两个认识了很久很久的人。
“这孩子,”他心里想,“不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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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童年
沈天赐和沈归雁的童年,是在乌镇的石板路上、河道边、老桥下度过的。
乌镇是典型的江南水乡,河道纵横,石桥林立,白墙黛瓦,杨柳依依。沈家的老宅在东栅,是一座三进的院落,虽然老旧了,但打扫得干干净净。院子里有一棵老桂花树,秋天的时候满院飘香。
沈天赐从小就与众不同。他三岁识字,四岁读书,五岁就能背诵《诗经》和《论语》。沈明德惊讶不已,问他:“天赐,谁教你的?”
沈天赐说:“没人教我。我在您的书房里看到的。”
沈明德的书房里确实有不少书,但那些书文字艰深,一个五岁的孩子怎么可能看得懂?沈明德考了他几段,沈天赐对答如流,还能说出自己的见解。
沈明德沉默了。他知道,这个儿子,不普通。
沈归雁也很聪明,但和哥哥不一样。她不太爱说话,总是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看着哥哥读书写字。她的眼睛很亮,总是若有所思的样子。
沈天赐教她认字,她学得很快,过目不忘。沈天赐教她算术,她一学就会,还能举一反三。沈天赐有时候会觉得,她根本不需要他教——她的灵魂,比他知道的还要多。
“哥,”有一天,归雁忽然问他,“你相信前世吗?”
沈天赐的心跳漏了一拍。他看着她:“为什么这么问?”
归雁歪着头想了想:“因为我总是做梦。梦到一些很奇怪的地方。有金色的虚空,有一个男人,还有一个人叫我寒儿。”
沈天赐的眼泪差点涌出来。他握住妹妹的手:“归雁,那些梦,不是假的。”
归雁看着他:“哥,你也做梦?”
沈天赐点头:“我做了很多很多梦。梦到我们在一起,过了很多很多世。”
归雁沉默了很久,然后笑了。那是一种很淡的笑,但沈天赐看到了。
“哥,”她说,“我好像认识你很久了。比这辈子还久。”
沈天赐点头:“我也是。”
他们坐在院子里的桂花树下,手牵着手,看着满树的花开。风吹过来,桂花纷纷落下,落在他们的肩上、发上。
“归雁,”沈天赐轻声说,“不管发生什么事,哥哥都会保护你。”
归雁靠在他肩上:“我知道。你每一世都保护我。”
沈天赐笑了。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温暖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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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变故
沈天赐八岁那年,家里出了一件大事。
沈明德在镇上的小学堂教书,日子虽然清贫,但也算安稳。但这一年秋天,镇上来了一个军阀的部队,到处抓壮丁、征粮草。沈明德因为拒绝交粮,被军阀的士兵打了一顿,还关进了大牢。
沈氏急得团团转,到处求人,但没有人敢得罪军阀。她卖了家里的几亩水田,凑了一笔钱,才把沈明德赎了出来。但沈明德的身体已经垮了,他被打断了三根肋骨,肺也受了伤,从此卧病在床。
家里的顶梁柱倒了,日子一下子艰难起来。沈氏一个女人家,带着两个孩子,还要照顾卧床的丈夫,每天累得直不起腰。
沈天赐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八岁了,但他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
“娘,”他对沈氏说,“我去镇上找个活干。”
沈氏愣住了:“你才八岁,能干什么?”
沈天赐说:“我可以去绸缎庄当学徒。我识字,会算账,能帮上忙。”
沈氏看着他,眼泪流下来。她知道儿子懂事,但八岁的孩子去当学徒,她舍不得。
沈归雁站在旁边,拉着哥哥的衣角:“哥,你不要走。”
沈天赐蹲下来,摸着她的头:“归雁,哥哥不走远。哥哥就在镇上。每天都会回来看你。”
沈归雁的眼泪流下来,但她没有再说什么。她知道,哥哥是为了这个家。
沈天赐去了镇上的绸缎庄,当了学徒。掌柜的姓钱,是个精明的小商人,看沈天赐识字会算账,就收下了他。管吃管住,一个月给两块大洋。
沈天赐每天天不亮就起来,打扫店面、整理货物、招呼客人。他干活勤快,脑子灵活,很快就得到了钱掌柜的赏识。钱掌柜开始教他做生意——怎么进货、怎么定价、怎么跟客人谈价钱。
沈天赐学得很快。他发现,这个时代的商业还很原始,信息不对称,运输不便,中间环节太多。如果能把江南的丝绸和茶叶运到北方去卖,再把北方的皮毛和药材运到南方来卖,利润非常可观。
他把这个想法告诉了钱掌柜。钱掌柜犹豫了——这需要本钱,需要人脉,需要承担风险。但他看着沈天赐那双明亮的眼睛,忽然觉得,这个孩子说的有道理。
“天赐,”他说,“你写一个章程出来。我看看。”
沈天赐用了三天时间,写了一份详细的商业计划书。他把市场分析、成本核算、运输路线、利润预期,都写得清清楚楚。钱掌柜看完,沉默了很久。
“天赐,”他说,“你今年才九岁?”
沈天赐点头。
钱掌柜叹了口气:“你是个天才。好,就按你说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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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崛起
沈天赐的生意,从一个小小的绸缎庄开始,慢慢做大了。
他先是从乌镇和周边的乡镇收购丝绸和茶叶,运到上海去卖。上海的洋行对江南的丝绸和茶叶很感兴趣,出价很高。沈天赐赚到了第一桶金。
然后他用这笔钱,从北方收购皮毛和药材,运到江南来卖。北方的皮毛在江南很受欢迎,药材更是供不应求。一来一回,利润翻了几倍。
钱掌柜对沈天赐刮目相看。他把绸缎庄的股份分给了沈天赐两成,还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他——当然,那是以后的事。
沈天赐十二岁那年,沈明德去世了。他走的时候,握着沈天赐的手,说:“天赐,爹没用,没能给你留下什么。但爹知道,你一定能出人头地。”
沈天赐跪在床前,泪流满面:“爹,您放心。我一定会照顾好娘和妹妹。”
沈明德笑了,闭上了眼睛。
沈明德走后,沈天赐把家搬到了镇上。他买了一座小院子,把沈氏和沈归雁接了过来。沈氏的身体也不好,常年吃药,沈天赐请了最好的大夫给她看病。
沈归雁已经九岁了。她长成了一个清秀的少女,安安静静的,不太爱说话,但眼睛很亮。她每天在家里读书、写字、画画,偶尔帮哥哥算算账。
“哥,”有一天,她忽然说,“你的生意做得越来越大了。你有没有想过,做更大的事?”
沈天赐看着她:“什么更大的事?”
沈归雁说:“救国。”
沈天赐沉默了。他知道,妹妹说的是对的。这个国家太穷了,太弱了,需要有人站出来,改变这一切。
“归雁,”他说,“你想怎么做?”
沈归雁走到窗前,看着窗外的天空。她的背影很瘦小,但她的声音很坚定。
“哥,你知道吗?我在梦里看到过很多东西。我看到过工厂、铁路、轮船、飞机。我看到过强大的国家,百姓安居乐业,人人有饭吃,有衣穿,有书读。我想让我们的国家,也变成那样。”
沈天赐站起来,走到她身边,和她并肩站在窗前。
“归雁,”他说,“我们一起做。”
沈归雁转头看着他,笑了:“好。我们一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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