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6章 死士的嘴,是天下最硬的东西!(2 / 2)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外门一个不起眼的小弟子,平日里负责考殿外围的洒扫,见谁都先弯三分腰。
这样一个人,谁会费这么大的力气,当着全宫的面杀他?
伤口边缘,还残留着一丝极淡的阴寒之气。
不是火。
焚天妖鞭是火属灵宝,烧出来的伤,绝不会是这个样子。
他的目光落在伤口上。
伤口里,插着一样东西。
一截鞭穗。
金红色的穗子,不过三寸长,穗尾缀着一缕细密的火纹,那是凤凰尾羽才有的纹路。
萧凡的眼神,瞬间冷了下来。
焚天妖鞭。
整个道宫,使鞭的妖修不少。
可能用凤凰尾羽做鞭穗的,普天之下只有一条。
“都让开!”
半空中一声厉喝,一道血色的遁光轰然砸落。
血蝠长老到了。
这位夜阑一系的大将,平日深居简出,今日来得比谁都快。
他落地第一眼扫过尸体,第二眼,就钉在了台下的黄爆爆身上。
“焚天妖鞭。”
血蝠长老语气阴冷,“黄爆爆,你的鞭子,好大的威风。”
黄爆爆手里的瓜子撒了一地。
她低头看向自己的鞭子。
这一看,血都凉了半截:鞭尾末端,不知何时齐刷刷少了一截穗子。
这鞭子她当命根子供着。
重铸那日,她抱着睡了一宿,穗子上少一根丝她都能数出来。
“不可能!”她跳了起来,“我的鞭子昨夜还好好的!有人栽赃!这穗子是被人割走的!”
“栽赃?”血蝠长老冷笑一声,“人证物证俱在,满广场的人都看见了,你说栽赃,谁栽赃你?一个外来的杂役,也配让人栽赃?”
他大手一挥。
“来人!拿下黄爆爆,殿前听审!”
“谁敢!”黄爆爆周身火焰腾地窜起三丈高,焚天妖鞭嗡嗡震颤,“本姑娘没杀人!谁敢动本姑娘一根手指头,本姑娘烧得他连灰都不剩!”
“血蝠老头,你少在这儿扣屎盆子!”
执法队的妖修围了上来,却没人敢真上前。
就在这时,五脉的长老,接二连三地到了。
寒潭蛟一脉的长老只看了一眼尸体,阴恻恻地开口:“护考使纵仆行凶,杀我道宫弟子,此事若不严办,道宫法度何在?”
“严办!必须严办!”
五脉长老你一言我一语,枪口齐刷刷对准了萧凡。
星璃抱着命盘的手指紧了紧,刚要上前,被萧凡一个眼神拦了回去。
雪玲珑却先动了。
他上前半步,站在黄爆爆身侧,冰蓝色的眸子冷冷扫过一圈。
“昨夜她与我同在院中。”
“烤肉烤到了天亮。”
“这也算疑点?”
台下的弟子们也炸了锅。
“真是那火爆丫头干的?看着不像啊……”
“不像?鞭穗都插人心口上了,还有什么不像的!”
“就是!”
“护考使前些日子多威风啊,先斩后奏都拿到手了,敢情手底下的人这么无法无天……”
舆情汹汹,说什么的都有。
黄爆爆气得浑身发抖。
火焰在她周身乱窜,她眼眶通红,嗓子都哑了:“你们血口喷人!本姑娘昨晚在院里烤了一夜的肉,雪玲珑能作证!”
“你们凭什么拿本姑娘!”
她越说越气,鞭子一抖就要冲上去。
一只手,稳稳按住了她的肩膀。
萧凡。
“师兄……”黄爆爆回头,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退后。”
萧凡淡淡道。
他向前走了两步,走到广场正中央,环视一周。
吵嚷的人群,渐渐静了下来。
“血蝠长老。”
萧凡看着他,“你方才说,满广场的人都看见了。”
“请问,谁看见爆爆出手了?”
血蝠长老一噎。
“凶器是她的,便是铁证!”
“凶器是她的。”
萧凡点点头,“那我问你,焚天妖鞭是地阶灵宝,穗缀凤凰尾羽,火性通灵,认主。”
“爆爆若真出手杀人,鞭穗离体三里就会烧成灰,怎么可能好端端插在尸体心口,留给诸位当证据?”
血蝠长老的脸色变了变。
“再有。”
萧凡高声道,“考殿重地,第四考当日,凶手挑全宫目光齐聚之时、众目睽睽之下杀人,杀完还把自家独门凶器留在现场。”
“诸位长老修行几千年,见过这么蠢的凶手吗?”
广场上,议论声忽然低了下去。
不少弟子面面相觑,这话,在理啊。
“狡辩!”寒潭蛟一脉的长老喝道,“依你之言,凶手另有其人?那你说,是谁?”
“三日内,我把真凶带到殿前。”
萧凡转过身,望向万妖殿的方向,朗声道:
“萧凡请宫主法旨:许萧凡三日缉凶。”
“三日之后,真凶若不到殿前……”
“萧凡提头来见。”
满场死寂。
血蝠长老死死盯着萧凡,三息后,忽然阴恻恻地笑了。
“好,三日。”
他说,“三日之后拿不出真凶,休怪本长老不讲情面。”
高天之上,一道神念横扫而下,在萧凡身上停留了三息。
“准。”
一个字,砸落全场。
血蝠长老的眼皮,狠狠地跳了一下。
……
回到青竹别院,天刚擦黑。
这一夜,道宫里没几个人睡得着。
三日缉凶的赌约,半日之间传遍了八脉。
有弟子掰着指头替他算:考殿当日,人山人海,凶手敢在那种地方动手,必是死士一流。
死士的嘴,是天下最硬的东西。
想三日撬开死士的嘴,还得把人找出来。
难,难于登天。
等着看萧凡掉脑袋的人,不在少数。
黄爆爆一脚踹开院门,气得在原地转了三圈。
“欺人太甚!那帮老东西的嘴脸,本姑娘记下了!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摆明了就是冲咱们来的!”
“坐下。”萧凡把门关好,“气能气死谁?”
↑返回顶部↑